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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公司设立需要哪些步骤,还要准备哪些材料?

发布时间:2019-08-01 14:39:36

分公司设立是每间大型公司都会经历过的一件事,那刚准备开设分公司需要哪些步骤呢,还要准备哪些材料?今日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。

分公司设立

申请预先登记名称申请→送到登记大厅预先核准名称→申请相关许可证→收到公司注册申请、准备登记

需要相关文件→发送文件,收到验收通知书→根据通知期限,领取营业执照并支付费用。  

所需材料:

1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(主席或执行董事)(工商机构的形式)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;

2、所有董事签署的全体股东或董事会签署的股东会议记录(设立分支机构和任命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会议记录);

3、公司章程(公司印章)和公司营业执照的有效副本;

4、居住证明:  

(1)应提交所有权证书或购买合同的副本以供财产使用。

(2)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出租方签发的有效使用证书应当提交给他人租赁。公共场所的使用变更应提交公共住房部门批准。

(3)如果借用或捐赠的房屋被用作营业地,必须提交注明使用期限的借用或赠与证明原件以及出借、赠与方合法用房证明复印件。上述证明文件必须经登记部门公证。

(4)其他类型营业场所证书的合法性,由市政府书面确定。工业和商业。

(5)建筑物作为营业场所的合法性是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实施的。

(6)住所应由工商办公室进行调查。

5、命名预批准通知;

6、公司注册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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